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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退货新规出台 无理由7天包退将不复存在
发布时间:2013.10.29 新闻来源:上海东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


 

 网络购物大行其道,给穷忙族购物族省去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,但同时也带来很多潜在的问题。网络购物只能看图片,见不到实物,因而极其容易出现实物与想象差别甚大的情况。以前网络购物可以7天内免费包退包换,但网购退货限制新规出现后,网购族可要小心了:下单前可千万要慎重,因为后悔就没辙了!

 

根据网购退货限制的新规:有些商品已经取消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,且退回商品的运费也将由消费者自行承担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新规?据称,由于此前7天内无理由退货,使得不少网购族容易出现冲动消费的行为,看到图片时就下单,后面拿到实物后,又由于各种原因后悔了,很多时候这种行为不是实物的质量问题,而是消费者不理性消费所致,所以给网购商带来很多不要的损失。

 
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、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认为,关于网购7天冷静期问题,这是美欧等早已成熟的制度,在我国其他领域也早有先例,因此这个制度应该完善,而不能因噎废食;但冷静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,现在已经规定的根据商品不宜退货的除外情形是其一,恶意退货是其二。恶意退货又有两种,一是多人合谋利用规则恶意退货,二是消费者恶意购买退货。

 

网购退货要求商家可以在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,然而网购退货还有一些限制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条款规定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同时也规定了网购退货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,即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将增加限制 运费需买家自付。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近日结束。该修正案中有这样的条款︰ “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”对喜欢网购的消费者来说,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被认为将有助化解电子商务退货困难这一痼疾。